一、轉讓方承諾 |
本轉讓方擬轉讓持有標的企業產權,并委托交易機構公開披露產權轉讓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點擊查看承諾全文 |
二、標的企業簡況 |
標的企業
基本情況
|
標的企業名稱 |
陜西中礦生物礦業工程有限責任公司 |
注冊地(住所) |
中國-陜西省-西安市(西安市雁塔路北段70號) |
法定代表人 |
葉綠章 |
成立時間 |
1997-09-13 |
注冊資本(萬元) |
人民幣 1000 |
經濟類型 |
國有控股企業 |
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有限責任公司 |
所屬行業 |
礦業 |
組織機構代碼 |
29420792-X |
經營規模 |
小型 |
經營范圍 |
生物選礦、冶煉、生物選冶技術服務。 |
職工人數 |
0 人 |
是否含有國有劃撥土地 |
是 |
標的企業
股權結構 |
標的企業原股東是否
放棄行使優先購買權 |
是 |
序號 |
前十位股東名稱 |
持股比例 |
1 |
中國地質礦業總公司 |
50% |
2 |
陜西省地質礦產實驗研究所 |
30% |
3 |
陜西礦業開發工貿公司 |
20% |
|
|
|
主要財務
指標
(萬元)
|
以下數據出自企業年度審計報告 |
2012年度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0 |
-15.27 |
-15.27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260.61 |
1339.01 |
-1078.4 |
審計機構 |
|
以下數據出自企業財務報表 |
報表日期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2013-02-28 |
0 |
0 |
0 |
報表類型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月報 |
260.61 |
1339.01 |
-1078.4 |
資產評估
情況
(萬元) |
評估機構 |
北京博睿凱德資產評估有限責任公司 |
核準(備案)機構 |
中國節能環保集團公司 |
核準(備案)日期 |
2013-03-25 |
評估基準日 |
2012-03-31 |
項目 |
賬面價值 |
評估價值 |
資產總計(萬元) |
260.61 |
218.48 |
負債總計(萬元) |
1339.01 |
1339.01 |
凈 資 產(萬元) |
-1078.4 |
-1120.53 |
轉讓標的對應評估值 |
-560.265(萬元) |
評估基準日審計機構 |
北京中崇信會計師事務所有限責任公司 |
律師事務所 |
北京市天沐律師事務所 |
內部審議情況 |
股東會決議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內容 |
1、標的企業因逾期未進行年檢,陜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1年3月4日吊銷了其營業執照,且公司組織機構代碼證已過期。
2、截止評估基準日,標的企業負債總計1339.01萬元,其中應付轉讓方575.04萬元,陜西地質礦產實驗研究所480.88萬元,陜西礦業開發工貿公司241.65萬元等。詳情請查看標的企業《基準日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及《法律意見書》等相關文件。
3、標的企業一直處于停業狀態,故未作2012年度審計報告,財務數據出自2012年12月31日財務報表。 |
管理層擬參與受讓意向 |
否 |
三、轉讓方簡況 |
轉讓方基本情況 |
轉讓方名稱 |
中國地質礦業總公司 |
注冊地(住所) |
中國[156]北京市[110000]市轄區[110100]朝陽區[110105]北京市朝陽區安貞西里三區26樓 |
法定代表人 |
宋永祺 |
注冊資本(萬元) |
人民幣 11221.8 |
經濟類型 |
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 |
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國有企業 |
所屬行業 |
礦業 |
組織機構代碼 |
10000625-8 |
經營規模 |
大型 |
持有產(股)權比例 |
50% |
擬轉讓產(股)權比例 |
50% |
產權轉讓行為批準情況 |
國資監管機構 |
國務院國資委 |
所屬集團或 主管部門名稱 |
中國節能環保集團公司 |
組織機構代碼 |
100010310 |
批準單位名稱 |
中國節能環保集團公司 |
決議類型 |
批復 |
四、交易條件與受讓方資格條件
|
交易條件 |
掛牌價格(萬元) |
5 |
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與轉讓相關其他條件 |
1、意向受讓方遞交受讓申請且繳納保證金后,即視為已完全了解本項目的全部概況,并依據該等內容以其獨立判斷決定自愿全部接受產權轉讓公告之內容。
2、意向受讓方須在受讓資格確認后次日起3個工作日內向北京產權交易所指定賬戶繳納1.5萬元人民幣的交易保證金(以到賬時間為準)。
3、如掛牌期滿,經受讓資格確認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讓方,則采取協議轉讓方式成交,保證金直接轉為交易價款的組成部分;若征集到兩家及以上意向受讓方,則采取網絡競價方式確定受讓方,則保證金轉為競價保證金。意向受讓方被確定為受讓方的,其競價保證金相應轉為交易價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讓方的競價保證金在受讓方被確定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若非轉讓方原因,出現以下任何一種情況時,視為違約,意向受讓方所交納競價保證金將全部被扣除作為對相關方的補償:①產生兩家及以上意向受讓方后未參與后續競價程序的;②在競價過程中以掛牌價格為起始價格,各意向受讓方均不應價的;③在被確定為受讓方之次日起5個工作日內未與轉讓方簽署《產權交易合同》的。
4、意向受讓方在提出受讓申請的同時,須對以下事項作出書面承諾:(1)承諾已完成對本項目的全部盡職調查,審慎了解了標的企業和本項目的現狀,同意按本項目的現狀受讓標的,自愿承擔一切交易風險和責任;(2)自被確定為受讓方之次日起5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產權交易合同》,合同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全部交易價款一次性打入北交所指定賬戶;(3)同意在北交所出具產權交易憑證后的5個工作日內將全部轉讓價款劃轉到轉讓方指定賬戶;(4)受讓方自行辦理工商變更手續,轉讓方給予必要的協助。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1、意向受讓方應為境內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企業法人;
2、意向受讓方具有良好的財務支付能力;需提供時點為掛牌公告期內不低于100萬元的銀行存款證明;
3、意向受讓方應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4、本項目不接受聯合受讓。 |
保證金設定 |
是否交納保證金 |
是 |
交納金額 |
1.5萬元 |
交納方式 |
支票、電匯、網上銀行支付。 |
五、掛牌信息 |
掛牌公告期
(信息發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個工作日 |
掛牌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延期 ( 不變更掛牌條件,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 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
交易方式 |
掛牌期滿,如征集到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選擇以下交易方式確定受讓方:
網絡競價(多次報價) |
權重報價或招投標主要內容、動態報價
項目擬簽署的《產權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讓方遞交的《動態報價承諾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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