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武鋼碧水源環保技術有限公司51%股權 |
標的名稱 | 武漢武鋼碧水源環保技術有限公司51%股權 | ||
項目編號 | G316BJ1007145 | 掛牌價格 | 6786萬元 |
首次登載報刊 | 上海證券報 | 掛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個工作日 |
掛牌起始日期 | 2016-04-06 | 掛牌期滿日期 | 2016-05-04 |
標的所在地區 | 中國-湖北省-武漢市 | 標的所屬行業 | 化學原料及化工產品制造業 |
一、轉讓方承諾 | ||||||
本轉讓方擬轉讓持有標的企業產權,并委托交易機構公開披露產權轉讓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點擊查看承諾全文 | ||||||
二、標的企業簡況 | ||||||
標的企業 |
標的企業名稱 | 武漢武鋼碧水源環保技術有限公司 | ||||
注冊地(住所) | 中國-湖北省-武漢市(武漢市東湖高新技術開發區武鋼高新技術產業園) | |||||
法定代表人 | 宋世煒 | |||||
成立時間 | 2012-01-13 | |||||
注冊資本(萬元) | 人民幣 30000 | |||||
經濟類型 | 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 | |||||
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有限責任公司 | |||||
所屬行業 | 化學原料及化工產品制造業 | |||||
組織機構代碼 | 999999999 | |||||
經營規模 | 大型 | |||||
經營范圍 | 污水處理膜及環保設備的生產;承接冶金污水及市政污水工程及項目投資運營。(上述范圍中國家有專項規定的項目經審批后或憑許可證方可經營) | |||||
職工人數 | 21 人 | |||||
是否含有國有劃撥土地 | 否 | |||||
標的企業 股權結構 |
標的企業原股東是否 放棄行使優先購買權 |
否 | ||||
序號 | 前十位股東名稱 | 持股比例 | ||||
1 | 武漢鋼鐵工程技術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 51% | ||||
2 |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49% | ||||
主要財務 |
以下數據出自企業年度審計報告 | |||||
2015年度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
492.85 | -521.41 | -522.34 |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
16319.35 | 3648.71 | 12670.65 | ||||
審計機構 | 大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 |||||
以下數據出自企業財務報表 | ||||||
報表日期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
2016-02-29 | 0 | -81.72 | -81.72 | |||
報表類型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
月報 | 16211.95 | 3623 | 12588.94 | |||
資產評估 情況 (萬元) |
評估機構 | 中京民信(北京)資產評估有限公司 | ||||
核準(備案)機構 | 武漢鋼鐵(集團)公司 | |||||
核準(備案)日期 | 2016-03-21 | |||||
評估基準日 | 2015-06-30 | |||||
項目 | 賬面價值 | 評估價值 | ||||
資產總計(萬元) | 14259.21 | 15006.61 | ||||
負債總計(萬元) | 1702.68 | 1702.68 | ||||
凈 資 產(萬元) | 12556.52 | 13303.93 | ||||
轉讓標的對應評估值 | 6785.0043(萬元) | |||||
評估基準日審計機構 | 北京興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律師事務所 | 湖北羚圣律師事務所 | |||||
內部審議情況 | 股東會決議 |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內容 | 1、其他標的公司的詳細情況見《評估報告》、《審計報告》及《法律意見書》等備查資料。 2、標的企業現有安置范圍內職工共計21人,標的企業繼續履行原勞動合同;標的企業股東方委派人員,由所在股東方安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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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層擬參與受讓意向 | 否 | |||||
三、轉讓方簡況 | ||||||
轉讓方基本情況 | 轉讓方名稱 | 武漢鋼鐵工程技術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 ||||
注冊地(住所) | 中國[156]湖北省[420000]武漢市[420100]洪山區[420111]洪山區東湖高新區關山路16號 | |||||
法定代表人 | 宋世煒 | |||||
注冊資本(萬元) | 人民幣 20000 | |||||
經濟類型 | 國有獨資公司 | |||||
公司類型(經濟性質) | 有限責任公司 | |||||
所屬行業 | 其他機械工業 | |||||
組織機構代碼 | 73750490—8 | |||||
經營規模 | 大型 | |||||
持有產(股)權比例 | 51% | |||||
擬轉讓產(股)權比例 | 51% | |||||
產權轉讓行為批準情況 | 國資監管機構 | 國務院國資委 | ||||
所屬集團或 主管部門名稱 | 武漢鋼鐵(集團)公司 | |||||
組織機構代碼 | 177681913 | |||||
批準單位名稱 | 武漢鋼鐵(集團)公司 | |||||
決議類型 | 批復 | |||||
四、交易條件與受讓方資格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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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條件 | 掛牌價格(萬元) | 6786 | ||||
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與轉讓相關其他條件 | 1、意向受讓方須在資格確認后3個工作日內向北京產權交易所指定賬戶支付人民幣1000萬元作為交易保證金。如掛牌期滿只產生一家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采取協議方式成交。若征集到兩家及以上意向受讓方,則采取網絡競價方式確定受讓方,意向受讓方所交納的交易保證金轉為競價保證金。意向受讓方被確定為受讓方的,其交納的保證金轉為交易價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讓方所交納的保證金在受讓方被確定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無息返還。 2、若非轉讓方原因,出現以下任何一種情況時,意向受讓方的保證金將被扣除:(1)意向受讓方遞交受讓申請并交納保證金后單方撤回受讓申請的;(2)產生兩家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時,意向受讓方通過資格確認并交納保證金后未參加后續競價程序的;(3)在競價過程中以掛牌價格為起始價格,各意向受讓方均不應價的;(4)在被確定為最終受讓方后未按約定時限與轉讓方簽署《產權交易合同》的或未按約定時限支付交易價款的;(5)意向受讓方存在其他違反交易規則、掛牌條件要求的。 3、意向受讓方應自被確定為最終受讓方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署《產權交易合同》,自《產權交易合同》簽署之日起5日內將剩余交易價款支付至北京產權交易所指定賬戶。 4、意向受讓方需書面承諾在成為受讓方后: (1)股權轉讓完成后,標的企業不得再使用“武鋼”字號,應于股權變更同時完成標的公司名稱變更; (2)保證標的公司繼續履行與現有員工簽訂的勞動合同,不得因此次股權轉讓發生變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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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讓方資格條件 | 1、意向受讓方應為依法成立、有效存續并在中國大陸登記注冊的企業法人; 2、意向受讓方應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和支付能力,意向受讓方須提供在掛牌期間同一時點由銀行出具的不低于掛牌價格的銀行存款證明; 3、本項目不接受聯合受讓; 4、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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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金設定 | 是否交納保證金 | 是 | ||||
交納金額 | 1000萬元 | |||||
交納方式 | 支票、電匯、網上銀行支付。 | |||||
五、掛牌信息 | ||||||
掛牌公告期 (信息發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個工作日 | |||||
掛牌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信息發布終結 | |||||
交易方式 |
掛牌期滿,如征集到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選擇以下交易方式確定受讓方: 網絡競價(多次報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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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重報價或招投標主要內容、動態報價 項目擬簽署的《產權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讓方遞交的《動態報價承諾函》 |
圖片來源:找項目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