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名稱 | 北京中包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85%股權 | 項目編號 | G32017BJ1000052 |
轉讓底價 | 23.65萬元 | 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個工作日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17-01-26 | 信息披露結束日期 | 2017-02-28 |
所在地區 | 北京市 | 所屬行業 | 其他服務業 |
委托會員 | 機構名稱:北京中招國際拍賣有限公司
聯系人:劉思伊 聯系電話:134260003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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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機構 | 項目負責人:劉達 聯系電話:010-66295655 部門負責人:陳春雷 聯系電話:010-66295661 |
轉讓標的基本情況 | 轉讓方基本情況 | 交易條件與受讓方資格條件 | 信息披露期 | 競價方式 | 我對此項目感興趣 |
一、轉讓方承諾 | |||||||
本轉讓方擬轉讓持有標的企業產權,并委托交易機構公開披露產權轉讓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點擊查看承諾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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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轉讓標的基本情況 | |||||||
標的企業名稱 | 北京中包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 | ||||||
標的企業基本情況 | 注冊地(住所) | 北京市(北京市西城區登萊胡同26號(體委辦公樓四層)) | |||||
法定代表人 | 趙不敏 | 成立日期 | 1996-08-29 | ||||
注冊資本(萬元) | 150.00萬元(人民幣) | 實收資本(萬元) | |||||
經濟類型 | 國有控股企業 | ||||||
企業類型 | 有限責任公司 | 所屬行業 | 其他服務業 |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或 組織機構代碼 |
110104005082811 | ||||||
經營規模 | 小型 | ||||||
經營范圍 | 經營招徠、接待外國人、華僑、港澳、臺灣同胞等。 | ||||||
其他股東是否放棄優先受讓權 | 否 | ||||||
企業管理層是否參與受讓 | 否 | ||||||
是否涉及職工安置 | 否 | ||||||
導致標的企業的實際控制權發生轉移 | 是 | ||||||
標的企業股權結構 | 前十位股東名稱 | 持有比例(%) | |||||
中國包裝進出口總公司 | 80% | ||||||
北京東方世紀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6% | ||||||
李蔚 | 5% | ||||||
李克順 | 5% | ||||||
詹清 | 4% | ||||||
主要財務指標 (單位:萬元) |
2015年度審計報告數據 |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
73.1816 | -14.961689 | -14.961689 |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
64.51 | 26.62 | 37.89 | |||||
審計機構 | 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 ||||||
2016年12月31日財務報表 | |||||||
營業收入 | 營業利潤 | 凈利潤 | |||||
26.1 | -14.78 | -14.78 | |||||
資產總計 | 負債總計 | 所有者權益 | |||||
29.07 | 5.96 | 23.11 | |||||
其他披露的內容 |
標的企業情況詳見北交所備查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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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轉讓方基本情況 | |||||||
基本情況 | 轉讓方名稱 | 中國包裝進出口總公司 | |||||
注冊地(住所) | 北京市 朝陽區(北京市朝陽區東三環北路幸福大廈B座) | ||||||
經濟類型 | 國有獨資公司(企業)/國有全資企業 | ||||||
法定代表人 | 朱桐 | 成立日期 | 1982-02-18 | ||||
注冊資本(萬元) | 26470.70萬元(人民幣) | 實收資本(萬元) | |||||
企業類型 | 全民所有制企業 | 所屬行業 | 其他服務業 |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或 組織機構代碼 |
911100001000007455 | 經營規模 | 中型 | ||||
持有產(股)權比例 | 80% | 擬轉讓產(股)權比例 | 80% | ||||
產權轉讓行為批準情況 | 國資監管機構 | 國務院國資委監管 | |||||
國家出資企業或主管部門名稱 | 中國誠通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或 組織機構代碼 |
710922544 | ||||||
轉讓方決策文件類型 | 總經理辦公會決議 | ||||||
批準單位名稱 | 中國誠通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 ||||||
批準日期 | 2011-08-15 | ||||||
批準單位決議文件類型 | 批復 | ||||||
決議文件名稱 | 關于同意轉讓北京中包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股權的批復 | ||||||
基本情況 | 轉讓方名稱 | 李克順 | |||||
注冊地(住所) | 北京市 豐臺區(芳群園一區13號樓3單元1706號) | ||||||
經濟類型 | |||||||
法定代表人 | 成立日期 | ||||||
注冊資本(萬元) | 實收資本(萬元) | ||||||
企業類型 | 所屬行業 |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或 組織機構代碼 |
經營規模 | ||||||
持有產(股)權比例 | 5% | 擬轉讓產(股)權比例 | 5% | ||||
產權轉讓行為批準情況 | 國資監管機構 | 國務院國資委監管 | |||||
國家出資企業或主管部門名稱 |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或 組織機構代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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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讓方決策文件類型 | 股東會決議 | ||||||
批準單位名稱 | |||||||
批準日期 | |||||||
批準單位決議文件類型 | |||||||
決議文件名稱 | |||||||
四、交易條件與受讓方資格條件 | |||||||
交易條件 | 標的名稱 | 北京中包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85%股權 | |||||
轉讓底價 | 23.65萬元 | ||||||
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與轉讓相關的其他條件 |
1、意向受讓方須在受讓資格確認后3個工作日內支付人民幣7萬元的交易保證金至北交所指定賬戶。 2、如掛牌期滿,經受讓資格確認并交納保證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讓方,則采取協議方式成交。若征集到兩家及以上意向受讓方,則采取網絡競價方式確定受讓方,意向受讓方所交納的保證金轉為競價保證金。意向受讓方被確定為受讓方的,其競價保證金轉為交易價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讓方所交納的保證金在受讓方被確定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無息返還。 3、若非轉讓方原因,出現以下任何一種情況時,轉讓方有權將意向受讓方交納的保證金全部扣除作為對相關方的補償:①意向受讓方交納交易保證金后單方撤回受讓申請的;②產生兩家及兩家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后未參加后續競價程序的;③在競價過程中以掛牌價格為起始價格,各意向受讓方均不應價的;④在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未按約定時限與轉讓方簽署《產權交易合同》的。 4、意向受讓方通過資格確認并且交納保證金后,即視為已完成對本項目的全部盡職調查;并依據其獨立判斷決定自愿全部接受產權轉讓公告之內容,不得以不了解轉讓標的狀況為由要求退回保證金和轉讓標的。 5、意向受讓方需書面承諾:(1)在被確定為受讓方后5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產權交易合同》,并于《產權交易合同》簽訂后5個工作日內支付剩余交易價款和交易服務費。(2)同意北交所在出具《產權交易憑證》后5個工作日內,將全部交易價款劃轉至轉讓方指定賬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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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讓方資格條件 |
1、意向受讓方應為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續的企業法人; 2、意向受讓方應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及支付能力; 3、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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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金設定 | 交納保證金 | 是 | |||||
交納金額 | 7 萬元 | ||||||
交納時間 | 意向受讓方經資格確認后3個工作日內交納。 | ||||||
五、信息披露期 |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個工作日 | ||||||
信息發布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延長信息披露:不變更信息披露內容,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
六、競價方式 | |||||||
競價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滿,如征集到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選擇以下競價方式: 網絡競價(多次報價) 在原股東未放棄優先購買權的情況下,如僅征集到1個符合條件的非原股東意向受讓方,則不再組織上述競價活動,由該意向受讓方單獨進行報價,并以此價格征詢原股東是否行使優先購買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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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重報價或招投標主要內容、動態報價 項目擬簽署的《產權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讓方遞交的《動態報價承諾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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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找項目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