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東北地區經濟下行壓力較大,發展面臨著嚴峻形勢的考驗。國家為振興東北經濟,提升地方經濟發展活力,采取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措施,而電力作為經濟發展的引擎,供電又是電力產業中極為重要的一個組成部分,既是電力的終端環節,也是連接上游發電側和下游用戶側的橋梁和紐帶,做好供電監管工作,對促進地方經濟和社會發展,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以及推動新一輪電力體制改革都將起著重要作用。
東北監管局始終高度重視供電監管工作,在當前局人員不足、工作任務較重的情況下,堅持安排專人具體負責供電監管工作。2015年,在國家能源局的統一部署下,我局認真開展了供電監管工作,并向社會發布了國家能源局重組后的首份東北區域供電監管報告,對供電企業產生了震懾,收到了較好效果。
2016年,國家能源局對供電監管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國家能源局2016年市場監管工作要點》,把加強供電監管列入國家能源局2016年26項重點工作之一,明確要求“繼續開展用戶受電工程市場秩序專項監管,嚴厲打擊壟斷市場以及違法分包、轉包等行為”;《國家能源局關于印發2016年市場監管重點專項監管工作計劃的通知》(國能監管[2016]171號),把用戶受電工程市場秩序專項監管列入2016年國家能源局12項重點監管工作之一;《國家能源局綜合司關于做好2016-2017年度供電監管工作的通知》(國能綜監管[2016]418號),對2016至2017年全國供電監管工作提出了具體要求,三個文件的印發足以反映國家能源局黨組對供電監管工作的高度重視。
東北監管局按照國家能源局關于加強供電監管工作的統一部署,并結合地方政府經濟軟環境建設的具體要求,精心籌備、認真組織,于2016年下半年開展了東北區域供用電軟環境專項監管工作,并具有以下幾個特點:
一是監管陣容更強大。此次東北區域供用電軟環境專項監管工作由局長親自擔任組長,黨組成員任副組長,成員包括稽查處、行業處、市場處、資質處、安全處、黑龍江業務辦和吉林業務辦專業骨干人員,共組成四個現場檢查小組,集中全局力量確保此次專項監管收到實效。
二是監管內容更深入。此次專項監管以問題監管為導向,以市場行為及供電服務為重點,以主輔關聯交易、用戶受電工程“三指定”行為及重大項目辦電綠色通道建設落實情況為主要抓手,大力整頓和規范市場秩序,提高服務水平,努力解決群眾主體反映強烈、關系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問題。
三是監管手段更嚴格。針對此次供用電軟環境專項監管工作發現的問題,我局將召開通報會,分別約談各省電力公司主要領導,對本次現場檢查情況進行通報。針對違法違規行為,將嚴肅處理,既要通過整改通知書等方式,提出整改要求,督促相關企業限時整改,又要對檢查中發現的嚴重違反電力監管有關規定,拒不整改的,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按照《東北區域供用電軟環境專項監管工作方案》總體部署,2016年7月8日,我局在沈陽組織召開了東北區域供用電軟環境專項監管啟動會,東北區域省級電力公司以及沈陽、大連、哈爾濱、長春等市級供電公司有關負責人和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參加了啟動會。2016年8月1日,我局現場檢查組在丹東組織召開了遼寧省供用電軟環境專項監管現場檢查啟動會,標志著東北區域供用電軟環境專項監管工作正式進入現場檢查階段。
目前,丹東供電公司供電軟環境專項監管現場檢查工作已經結束。東北能源監管局各現場檢查小組也已經籌備就緒,將適時全面開展現場檢查工作,推動東北供電監管工作再上新臺階。
圖片來源:找項目網